第(2/3)页 “不是……”林夕薇摇摇头,看向他正色道,“我是想跟你说,我跟他名下的那套房子,我不想要了,希望能折现。” 秦珈墨脸色平静,不意外她有这个想法。 “你们名下只有这一套房产,这套房子不要了,你们母子住哪儿?”秦珈墨第一时间想到这个问题。 林夕薇叹息了声,软软地道:“我可以把行李打包好,放去我朋友家,我这段时间都要在医院陪夜,暂时也不需要住的地方。” 幸好楚晴是一个人租房住,她能暂时放行李过渡下。 就算要买房子,肯定也要等离婚官司落定后。 到时候还要看峻峻的病情恢复情况,也许她三五个月都没空去着手这件事,要以医院为家了。 秦珈墨短暂沉吟,定眸看向她:“我名下有空置房产,可以先给你过渡下。” 林夕薇眼睫抬起,很是吃惊。 “这……这不太好吧?你帮我够多了。” “你不需要就算了,我只是随口一提。” 秦珈墨落下这话,转身就走。 林夕薇感觉他好像生气了,下意识叫住他:“哎等等!” 秦珈墨又挺住回头,脸色不冷不热。 林夕薇走上前,抬眸看了他一眼,脑海里莫名又想到中午把他车弄脏的事,脸庞止不住又红燥一片。 “那个……我最近太忙,其实没空去找房子,既然你有空闲的,那我就租你的房子吧,谢谢。” 说完最后两个字,她重重一鞠躬。 因为她是发自肺腑地觉得秦珈墨确实帮了她很多很多,她无以为报,只能用一个鞠躬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。 可秦珈墨却眉心一紧,“你这鞠躬,像是要把我送走。” “……”林夕薇听到这话抬起头,目瞪口呆。 秦珈墨却已扬长而去。 林夕薇目送着他的背影,心里直犯嘀咕:这到底是同意租还是不同意租啊? 这晚,林夕薇又失眠了。 想到要辞退红姐,她便头大。 虽然她有父有母,按说这种情况下,让长辈来医院照顾孩子是最稳妥的安排。 可偏偏她的父母根本不关心她,也不关心外孙。 他们眼里只有自己儿子,只有金钱利益。 如果让母亲来帮忙照顾峻峻,那无疑是自找苦吃,还不知要白受多少气。 可若是找护工,一来不知是否靠谱,二来也不知峻峻是否接受。 毕竟孩子太小,对陌生人多少会有些抗拒。 ———— 翌日清晨。 林夕薇起床先看看自己的脸。 抹了昨天医生送来的药膏,脸上红肿消退了一些,但是淤青却比昨天更严重了。 她本想化妆掩盖下,可是粉扑拍在脸上都痛,最后又算了。 还没从卫生间出去,外面传来红姐的声音。 林夕薇脸色一顿,眸光冷下来,转身拉开卫生间的门。 “林小姐,我来了,你上班去吧。”红姐还不知发生了什么,看到她很自然地说道。 林夕薇直接道:“不用了,我给你结算工资,你以后不用来了。” 红姐脸色惊住,盯着林夕薇看了几秒才问:“为,为什么?” “你说为什么?”林夕薇反问,同时拿出手机给她转账。 “林小姐,我不懂……” “钱转给你了。” 林夕薇晃了下手机,表示工资结了,而后直言。 “你跟这一层楼的家属护工们,说我婚内出轨,说峻峻是私生子,说我跟秦律师有一腿,还说我带着孩子要认祖归宗,说我被家暴是因为老公发现我出轨……” 她列罗着红姐的“罪名”,心里既愤怒又寒凉。 “看在你这几年照顾峻峻还算尽职尽责的份上,我不追究你的责任了,你走吧。” 红姐听着她的话,脸色越来越紧张。 等林夕薇话音落定,她连忙辩解:“林小姐,我只是跟她们随口聊聊,没有别的意思。” “你不用解释,走人就行。”林夕薇想了一夜,不可能再留下她。 “林小姐,我错了……我不该乱嚼舌根,你让我继续留下吧,你看峻峻生病,你一个人又要上班还要打官司,你根本没空照顾孩子,这短时间内你去哪里——” “红姐,你可以走了。”林夕薇打断她的话,很平静地再次提醒。 峻峻坐在床上,茫然无措地看着妈妈,又看看红姨。 “妈妈……”他有些害怕,轻声喊。 林夕薇走到儿子身边,搂着儿子轻哄:“没事的,妈妈重新给你找个阿姨,一定会对你更好的。” “林小姐,我——” “红姐,你再不走我就报警了,诽谤造谣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”林夕薇抱着儿子,转头看她,语气决绝。 红姐顿住,迟疑了两秒,等转身要走时,她突然回头道:“林小姐,有些话我也忍了很久。” 林夕薇冷冷地盯着她。 红姐道:“我在你家几年,说实话你老公算不错了,每月给你那么多钱,你拿去补贴娘家他也没说什么。现在他不就是出轨嘛,你哄哄他就回心转意了。你非跟他打官司闹得关系这么僵,何必呢?” 林夕薇听笑了,也没争辩,只回了句:“红姐,那我祝你老公出轨,你多哄哄他。” “你!你太恶毒了!”红姐瞬间恼羞成怒,转身摔门而去。 林夕薇抱着儿子,思绪短暂出神。 这短短半个月的遭遇,让她对人性又有了新的认识。 原来有些人不管平时多体面多和善,一旦发生冲突,一旦触及切身利益,都会变成面目可憎的模样,甚至将人性下限不断刷新。 夫妻间如此。 就连雇主跟保姆间也是如此。 “妈妈……”峻峻看着红姨离去,抬眸看向妈妈,好一会儿,轻声唤道。 林夕薇回过神来,低头看向儿子,温柔一笑。 “怎么了?” “妈妈,为什么要赶红姨走?” “因为她做了伤害我们的事。” 年幼的孩童或许根本不懂这句话,但妈妈解释了,他也就点点头,接受了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