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毒杀我后,我成了她踹开的野狗-《毒杀我后,我成流浪狗偷光了她的亿万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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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针头扎进脖颈时,我能清晰听见李晓云的指甲划过我西装领口的声音——那套定制西装,是上周我陪她买包时顺手订的,她当时还抱着我的胳膊笑:“轩哥穿什么都帅。”

    可现在,她的笑里淬着毒:“张文轩,你的钱,你的公司,以后都是我和阿华的了。”

    药液涌进血管的瞬间,我眼前炸开一片猩红。

    我死了?

    被我赌上全部身家去爱的女人,和掏心掏肺信任的兄弟,联手弄死了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咳——”

    喉咙里的腥甜涌上来时,我猛地睁眼——没看见阴曹地府的鬼差,也没看见医院的白墙,只有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,正踩在我“胸口”上。

    我下意识想抬手推开,却看见一只沾着泥污的黄毛爪子。

    这是……我的手?

    我僵在原地,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:我不是死了吗?怎么会有爪子?还有这满身的馊味——我他妈变成狗了?

    别人重生是战神是大佬,我重生是条流浪狗?老天爷你玩我呢?!

    更诡异的是,我的视野突然矮了半截,世界在我眼里变得无比庞大。李晓云的脚踝在我眼前像根白玉柱子,她裙摆上的珍珠亮片折射出刺眼的光,可我鼻子里闻到的,却是她香水味底下藏着的、另一个男人的须后水味——那是刘华常用的牌子。

    狗的嗅觉竟他妈这么灵?

    “哪来的野狗,脏死了。”

    李晓云的声音像冰锥扎进耳朵,她抬脚狠狠踹在我腰上——剧痛顺着脊椎窜开,我被踢得滚出花坛,脑袋“咚”地撞在水泥路上。

    我趴在地上,用狗的眼睛盯着她:她的小腿肚上有块淡粉色的疤,是去年我们去海边玩时被礁石划破的,我当时心疼得抱着她跑了半条街找药店;可现在,那道疤旁边,印着半个模糊的男士皮鞋印——尺寸和刘华的鞋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连她身上的每一寸,都沾着背叛的痕迹。

    就在眼前发黑的瞬间,脑海里突然炸响一道机械音:

    【叮!惊吓进化系统绑定成功!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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